河南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
日期:2016-06-13 18:49:28  发布人:纪委纪检监察  浏览量:

河南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

大河网报道:日前,经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若干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务求取得扎实成效。

    《若干意见》从7个方面作出20项具体要求。

1、改进调研。省委常委、副省长到基层调研,要统筹安排时间和地点,不 要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方、一个地点、一条线路去调研,不同时到同一省辖市调 研。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又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 锐的地方去解决问题,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2、注重实效。调研点不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要 讲真话、报实情、献实策。 

3、严禁铺张。省委书记、省长和其他省委常委、副省长到基层考察调研, 不搞层层多人陪同。

4、严禁迎来送往。当地负责同志一律不到车站、高速路口和辖区边界迎送, 不搞欢迎仪式,不安排群众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欢迎字幕,不铺设 迎宾地毯,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标准住宿,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 产,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

5、规范公务用餐。工作用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一律不超过 4 个品种菜肴, 一律不上酒。

6、规范出行。调研活动一般安排集体乘车,尽量减少随行车辆。要严格按 规定使用警车,避免扰民和影响交通,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 得封路、闭馆。省领导到基层调研一律不准警车开道。 

7、精简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从严控制举办大 规模的群众性活动和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剪彩、奠基、首发首映式以 及进行各种检查、评比活动。

8、规范出席活动。不得擅自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本地本部门召开的会 议和举办的活动,或为纪念物、出版物、建筑物等题词、题字。

9、严格审批。严格实行各类节会、庆典活动审批制度。

10、严格出席活动。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领导干部)出席节庆活 动,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各类节庆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 信贺电、题词、剪彩等。 

11、提高效率。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各类会议活动不安 排省委常委、副省长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要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全省性 会议可视情况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12 简化报道。 要精简各类文件简报, 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 一律不发。 

13、控制经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 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超标准核销会议经费和摊派、转嫁经费 负担。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14、规范出访。省委常委、副省长出访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执行,杜绝无 实质性任务、照顾性出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绕道、顺访其他国家。

15、严格管控。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出访计划依照中央下达的计划和有关规 定,每年 1 月底前由省委批准,年中进行一次综合协调,不得临时安排出访。 

16、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控制接待标准,压缩经费开支,反对讲排场、 比阔气,杜绝铺张浪费。 

17、减少接待。不搞公款相互宴请,反对公款私请。公务接待用餐、住宿要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提高接待标准。 

18、规范用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律不得超标准、超规格购置配备使用车辆。 

19、改进报道。要规范和简化新闻报道。省委常委、副省长出席会议和活动 要根据工作需要、 新闻价值、 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 可报可不报的一律不报道。 出席一般性会议、活动不作报道。 

20、改进文风。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内容,多报道推动工作的举措。除具有 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不安排报刊、广播电 视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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