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周口市纪委
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端午”将至,为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强化警示教育,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现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艳玲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20年4月,张艳玲任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商水县居民王某某现金2万元,为其承接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刷业务提供帮助。张艳玲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张艳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商水县供销合作社原党组书记、理事长杨玉中,计财股股长范建团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9年11月,杨玉中任商水县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长,范建团任计财股股长期间,商水县供销合作社向下属企业县供销百货大楼借款15万元,杨玉中安排范建团以现金形式存放,未按照规定入账,坐收坐支,经杨玉中签字同意后用于支付餐费烟酒招待费7.89万元。2022年1月,杨玉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范建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淮阳区教育体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井宏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07年至2020年春节、中秋及2021年春节期间,井宏泉多次收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赵某、常某某、张某某等53人所送礼金共计114.6万元。井宏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井宏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反映出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对这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市委毫不动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和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严守纪律规矩底线,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自觉弘扬新风正气。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筑牢思想防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对隐形变异问题密切关注、精准施治、靶向纠治;要强化系统思维,增强工作合力,密切与市场监管、税务、商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用公款违规购买、消费高档烟酒茶、粽子等节日礼品问题,防止诱发“礼盒中的奢靡之风”“酒杯中的享乐主义”,以坚守节点的有力举措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中共周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