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日期:2020-05-19 10:21:53  发布人:  浏览量:

 

 

 

 

周职纪〔20202

 

中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以下简称廉政档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档对象

廉政档案建档对象为我校全体科级干部(包括内聘科级干部)。

二、建档内容和要求

(一)内容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涉及个人的有关材料;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组织人事部门向纪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时提供的个人事项报告核查情况结论材料;

4.干部任免审批表;

5.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6.信访举报处理结论,问题线索材料、调查材料材料及谈话函询结论材料、初核了结材料,作出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免于处分决定,作出解除、变更、撤销处分决定等材料;

7.警示约谈、信访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情况;

8.礼品礼金上交登记情况;

9.廉政方面受表彰、奖励或处罚情况;

10.因违纪、违规受党纪政纪追究或组织处理的材料;

11.其它应纳入廉政档案的有关内容。

(二)要求

廉政档案是真实、客观记录和反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资料,是分析和掌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基本素材和监督、管理、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廉政档案内的登记表,由领导干部本人填写,当职务和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时,需再次填写,填写的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并对填写内容负责;其他材料由有关部门提供,各部门要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关的材料和结论,并由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廉政档案的管理

1.廉政档案的管理要遵循《保密法》《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纪委承担廉政档案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实行一人一档,统一格式,统一标准,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步建立,并指定专人负责。

2.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内容要及时进行更新。学校组织、人事、干部本人和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学校纪委做好廉政档案相关材料的收集工作,有关材料原则上半年整理送交一次,重要材料要及时送交。干部本人应准确、及时填报廉政档案的有关内容,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廉政档案的存放和传递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纸质材料应专柜存放、专人保管,电子文档应妥善保存,严禁私自存放。廉政档案材料的传递必须通过专人送取,严禁交干部本人自带,防止廉政档案失密、泄密等事故发生。

4.廉政档案的借阅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有关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借阅廉政档案,应填写《干部廉政档案借阅审批表》,由学校纪委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未经批准的,保管人员不得擅自摘抄、复制和外借相关资料。

5.在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过程中,有瞒报、不报、失密、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信访举报及处置、接受谈话、受到组织处理、职务调整、受到党政纪处分等情况,实行实时更新,由校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完成相应工作后15个工作日负责提供材料存档。

7.因个人工作变动、退休、辞职、病故等原因退出管理范围后,其廉政档案经登记造册并报校纪委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廉政档案的运用

1.将廉政档案作为向组织部门提供干部廉洁情况的主要依据,为选拔任用干部把好廉政关。

2.学校纪委应对建档干部的廉政情况定期进行分析,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并向组织部门通报。

3.对廉政档案中反映出的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整改,不断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五、附则

1.本办法由校党委授权校纪委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518

 

中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5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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