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职纪〔2020〕7号
中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9-2023年工作规划》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效应,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纪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行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我校反腐倡廉工作重大事项;统一思想认识,协调解决反腐倡廉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主要任务
1.协调落实上级及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
2.协调解决校内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3.协调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4.协调规范监督行为,积极防范廉政风险。
5.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
四、组织机构
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召集人为纪委书记,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校纪委,联席会议基本成员单位由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工会、团委、教务处、科研外事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管理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和教学教辅单位作为参加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纪委,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五、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临时召集。
六、基本工作程序
1.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各成员单位提出,报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确定。一般不临时增减议题。
2.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和决定,根据需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形成会议纪要。
3.联席会议向学校党委行政负责,经联席会议确定的相关事宜,及时报告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
中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7月2日
中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