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明节 监督举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的通告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清明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清明节期间,市纪委监委重点受理以下问题。现通告如下:
1.全市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查纠“四风”问题不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力等问题;
2.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不力等问题;
3.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问题;
4.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问题;
5.使用公款或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旅游景区等问题;
6.为返乡党员干部提供旅游、吃喝、住宿接待等问题;
7.借走亲访友之机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问题;
8.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问题;
9.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等问题;
10.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11.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
12.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对以上问题,一经查实,市纪委监委将从严从重处理,一律通报曝光,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394-12388
举报信箱:周口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466000
举报网站:http://henan.12388.gov.cn/zhoukou/
中共周口市纪委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