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止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个严禁”
来源: “清风周口”微信公众号
中共周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周口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制止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个严禁”
全市各级党组织,全市党员领导干部:
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制止违规吃喝行为,严防“吃喝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指使、授意管理服务对象安排违规吃喝活动;
2.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违规吃喝费用;
3.严禁以请示、汇报工作等名义违规宴请上级单位工作人员;
4.严禁以伪造接待公函、虚列接待事项、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公款吃喝;
5.严禁虚列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名目隐匿违规吃喝费用;
6.严禁化整为零拆分开具公务用餐发票报销违规吃喝费用;
7.严禁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吃喝费用;
8.严禁在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私人会所、农家乐等隐蔽场所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一桌餐”;
9.严禁违规组织、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
10.严禁党员干部通过宴请在换届选举中拉票助选,或借干部调整之机,组织、参与“饯行宴”“接风宴”等形式的吃请活动。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举报电话:0394-12388
举报信箱:周口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4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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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周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周口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