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 纠治“四风”倡树新风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03 16:44:32  发布人:  浏览量: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 纠治“四风”倡树新风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2021年清明将至,为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大力倡树新风正气,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及时安排部署,严明纪律要求,扛稳抓牢做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推动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带头转作风、树新风,推广鲜花祭扫、非实地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风有机结合起来,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二、严明纪律倡树新风

全市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九个严禁”: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严禁使用公款或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旅游景区等场所;严禁为返乡党员干部提供旅游、吃喝、住宿等接待;严禁借走亲访友之机公款吃喝、餐饮浪费;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的工作部署,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监督检查,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盯节点、抓具体、严执纪、挖隐形,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既要聚焦老问题,又要紧盯新动向,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严明纪律支撑起作风建设的坚固“后墙”,坚持对“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优先处置、不留情面,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对履职不力致使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祭扫工作相关规定,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毫不放松做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坚决防止“一刀切”禁止现场祭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服务保障群众正常祭扫活动。

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做好节日期间的值守应急工作,畅通本级举报渠道,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网络舆情等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应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来信来访、网络客户、微信平台等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监督,营造监督无处不在的高压态势和严的氛围。节日期间,市纪委监委将依托“清风周口”微信公众号,开通“四风”问题监督举报平台实时受理问题线索举报,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暗访督查,让各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无处遁形。

中共周口市纪委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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